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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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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三, 03 二月 2010 18: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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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卫生局副局长王仁元:扭亏为盈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由于老百姓健康需求激增,再加上社会保障政策的到位,导致医院的业务量上升,收入增加;二是财政加大了对公立医院的投入
宁波:补偿的逻辑
本文见《财经》杂志 2010年第3期 出版日期2010年02月01日 《财经》记者 翁仕友
在刚刚过去的2009年,浙江省宁波市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打了个“翻身仗”——全部实现扭亏为盈。而在两年前,全市35家县级以上医院中有32家亏损经营,亏损额达到1.87亿元。
宁波市卫生局副局长王仁元告诉《财经》记者,扭亏为盈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由于老百姓健康需求激增,再加上社会保障政策的到位,导致医院的业务量上升,收入增加;二是财政加大了对公立医院的投入。
宁波市地处长三角南翼,是中国首批沿海对外开放城市、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现下辖六区五县(市),2009年该市地方财政收入432.8亿元,其中对全市卫生事业投入28亿元。
前来学习经验的其他地市官员感慨宁波财力之雄厚,自己难以效仿。不过在当地人士看来,比起财政投入了多少钱,更为重要的是对公共财政向卫生事业、特别是公立医院的投入方式进行了大胆探索。
补多少,如何补
针对当时宁波公立医院运行不佳,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普遍亏损的情况,2006年年底,宁波市市政府牵头,卫生局、财政局等部门做过专门调研,调研后发现亏损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因素。
从2004年起,县以上医院药品销售实行“顺加降价”,购销差率大幅度下降,直接导致药品收支结余明显减少。据介绍,在2003年的时候,医院药品购销差率一度高达60%,到了2006年下降到26.42%。
而自2005年7月1日起,宁波执行省里的政策,调整医疗收费水平,医疗服务价格整体水平下降,这直接导致医疗服务收支亏损增加。
同时,医院各种刚性支出不断增加,因此出现了县以上医院业务收支普遍亏损。
据介绍,当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感到疑惑,一方面医院普遍亏损,一方面老百姓反映“看病难、看病贵”。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局面,如何解决这种困境?
在市长毛光烈主导下,财政局、卫生局等部门共同起草了“94号”文件。
“94号”文件全称是《关于完善县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经济补助政策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07〕94号),2007年10月出台,该文件系统地提出了公立医疗机构经济补助的政策。
当时国家正开始着手解决老百姓看病难与看病贵难题,该文件一出,社会反响强烈。
宁波市财政局分管副局长章翠飞告诉《财经》记者,财政对医院基本建设补助,对在建项目,同级财政投入原则上不少于总投资的50%,同时还出台了债务消化方案,三年内拿出3亿元化解历史债务问题。
基本建设历来是公立医院花钱最多的地方。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院长麦一峰告诉记者,2003年该院投资2.2亿元新建门诊大楼,两年后启用,但是医院也因此背上了巨额债务,目前仍有1.35亿元借贷未还,其中每年仅银行利息就有1400万元。
章翠飞介绍说,财政补助还包括大型医疗设备、公共卫生服务、经常性经费(例如医院在编人员“五金”)、科研卫生人才经费、使用廉价药物减少收入补助等。
2008年财政对全市卫生事业投入约21亿元,而在2010年的预算中,这项支出更是高达34亿元。
目前宁波市市级医院共有九家,分别为李惠利医院、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保黎医院、妇幼儿童医院、传染病医院、康宁医院、中医院。
以位次居中的宁波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为例,该院每年得到的财政补助约2500万元,2009年该院收入3.97亿元,实际结余1100万元。
院长麦一峰介绍说,如果没有这2500万元补助,医院将亏损1400万元。
财政补“供方”(医疗机构)也让“需方”(患者)得利,章翠飞举例说,老百姓反映比较直观的是现在不需要再做很多重复检查了。
据介绍,财政对大型医疗设备的补助是有前提的,就是与跨医院检查互认相挂钩,这就“倒逼”医疗机构间检查结果相互认可,避免了在不同医院做重复检查。
一位曾到宁波调研的医改专家告诉《财经》记者,宁波做法的可取之处是不仅财政投入不断加大,还通过财政补助来“倒逼”医院运行机制改革,让医院降低药品费用,最终让老百姓受益。
以“财”补“药”的两难
在本轮新医改中,政府如何补偿公立医院尚不明晰,但增加投入却已成为共识。
目前全国多数医院药品收入占到总收入一半以上,这意味着,如果无法弥补取消药品加成后的损失,公立医院有理由抵制相关改革。
早在两年前,宁波开始对如何补偿公立医院的“药损”进行了探索。
“94号文”核心之处即是财政补助与医院使用廉价药物挂钩,即医院因为使用廉价药物而减少的收入由财政全额补助。
廉价药指的是安全、有效、常用且价格较低的普通药品,包括“浙江省第一批常用低价药品”384种,以及医院销售的最小包装单位价格在30元及以下的药品。
“廉价药物制度的核心思想是政府鼓励公立医疗机构多用廉价药。”王仁元介绍说,以前医疗机构之所以不愿意使用廉价药,是因为赚的少,现在对医院使用廉价药物制度以后减少的收入,政府全额埋单。
宁波市一家医院院长举例说,政府根据以往各年情况,认定这家医院门诊均次费用为110元,但是由于现在使用了廉价药,均次费用将为100元,等于医院收入就少了10元,一年得到的补助就是10元差价乘以门诊量。
据介绍,各家医院院长最关心四个指标——每门诊人次药费、每住院床日药费、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比例、廉价药药品收入比例。
据悉,卫生局对医院的考核以及补助多少,主要依靠这个几个指标的完成情况。
《财经》记者调查获悉,2009年宁波市九家市级医院执行廉价药物制度后,财政补助3701.74万元,但由此减少了药品支出达1.45亿元,如果再算上由此节省的社保支出,财政实际掏出的钱会更少,因此总体来说“还是很划算的”。
2010年是该制度实行的第三个年头,按照既定计划,今年全市廉价药占药品收入比例将达到42%。
不过,该市卫生局已经决定将今年的比例仍控制在2009年的40%这个指标上。
《财经》记者获悉,不同的医院有着不同的控制指标,其中最高的是保黎医院52%,最低的是康宁医院18%。
2009年,除了市中医院外,其余八家医院均完成既定的控制指标。
对廉价药使用占比指标,抑制了高价药的使用,但在实际操作中,又出现部分老百姓的高价药需求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为了控制高价药,一些医院实行了严格的使用审批制度,使用这些药得院长签字。
此外,还有人认为,比例如果过高,将不利于医疗水平的提高。
因此基于多种原因考虑,宁波市暂停了既定的提高廉价药占药品收入比例的计划。
廉价药新问题
在实行两年后,廉价药物制度遭遇很多新情况。
按照规定,最小包装单位价格在30元及以下的药品才可划归廉价药物,一些药品生产企业想出了拆分剂量的“对策”。
例如一盒50元的药无法进入廉价药序列,但如果分成两盒包装,剂量减半,价格也减半,即可入围,而医生在开药时,实际上仍然是50元的剂量。
一位业内人士笑称,这是在“特供宁波”。对于药企来说,销售并未受到影响;对于医院来说,如愿获得了使用廉价药的财政补助;但是对于老百姓来说,看病费用并没有降低。
再比如“每门诊人次药费”指标,医院可以通过多次开药做低均次药费。
一位业内人士举例说,本来医生一次要开三天的药,但是这样均次费用就高,那就可以分两次开,让患者过两天再来一次。
“每住院床日药费”指标也是如此,同样的医药费,但如果医院延长患者的住院时间,就可以将指标数降低完成任务。
这些有悖政府补偿逻辑的做法,使得该项制度面临是否有必要继续执行下去的质疑。
另一个现实问题是如何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接。
廉价药物制度有别于基本药物制度,后者执行的是零差率销售,而前者是允许购销差率存在的。在国家将基本药物制度推广到大医院以后,宁波的廉价药物制度何去何从,目前依然是个悬念。
上述业内人士表达了个人看法,他认为,廉价药物制度是特定时间段的特定产物,它是政府应对老百姓看病难与看病贵的临时性手段,基本药物制度推行后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
宁波市卫生局副局长王仁元告诉记者,2010年宁波仍将继续实行廉价药物制度,但制度在2011年会不会继续执行现在没有最后确定,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使用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出台以后,再研究决定如何衔接的问题。
在王仁元看来,廉价药物制度的很多做法和理念对基本药物制度有借鉴意义。
王仁元认为,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目录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特别是在大医院中的使用,要有个合理的度。如果实施比例过高,势必会影响医疗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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