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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于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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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 12 十月 2008 1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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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招标中的诸多积弊得不到解决,饱受社会各界批评,也影响了政府威信。这种维护医院既得利益的坏政策年复一年得以延续是因为主管部门是站在“总院长”的立场上讲话,总是想改换方式而不是改革以药养医体制
关于暂停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建议
于明德
自从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八部委《关于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指导意见》一文以来,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从试点到推广已经八年多了。从文件提出药品集中招标的初衷看,是为了引入竞争机制,降低药价,让人民群众用上质优价廉的药品,减轻药费负担,努力解决“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
八年多来,全国所有省、市、自治区甚至于地、市、县一级都推行了各种各样的招标,实际的结果是人民群众很不满意,尽管宣传很多,群众感到药价并没有降。那么,原因在哪里呢?
根本问题在于“以药养医”的体制!
医院的药品采购不论以什么方式进行,总是和医院的利益相关,总是和院长和医生的利益相关,这就是“收红包”、“开贵药”、“降价药品脱销”、“大处方”、“天价医药费”等等怪现象愈演愈烈的根源,也是“假新药泛滥”、“药价虚高”、“降价无效”的根源!近几年来,“看病贵、看病难”问题社会反响强烈,引起人大、政协两会代表的高度关注,招标的主管部门也试图从各种五花八门的招标方式的改变中,找到一条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招标以降低人民群众用药负担的途径。但是八年来的事实让群众大失所望,药品收入依然占到医院总收入50%以上,全国医院平均药品加价率达42%。感冒三、五百,住院三、五千这已是很普遍的事。
近年来,药品招标中的诸多积弊得不到解决,饱受社会各界批评,也影响了政府威信。这种维护医院既得利益的坏政策年复一年得以延续是因为主管部门是站在“总院长”的立场上讲话,总是想改换方式而不是改革以药养医体制。
世界卫生组织基本药物和药物政策司理查德·莱恩博士对于中国的药品集中采购政策进行分析和评价,提出了一些独到的意见和建议。
一、公开招标并不适合于药品采购,以公开招标为主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方式是需要改变的;
二、一定要把产品质量和企业可信度综合起来作为必须的竞标条件;
三、公立医疗机构应当拒绝采购原研药品;
四、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全世界都存在,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提高透明度;
……等等。这些很中肯的建议值得我们深思。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
“实行政事分开、政管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强化政府责任与投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鼓励社会参与,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目前,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方案即将出台,试点工作即将展开,为摸索“四个分开”的落实途径,为彻底改革“以药养医”体制,按照“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和“政府补需方,需方向供方购买服务”的原则去设计筹划试点方案,从改革体制入手解决医生和医院与药品的经济利益关系和主管部门“总院长”立场带来的负面影响。
鉴于新的医改方案即将出台,一系列落实医改方案的试点工作即将展开,为了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建议停止药品招标采购,不能让以药养医体制下靠药品招标谋取经济利益的害民现象再继续下去了。 208-03-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