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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改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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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不能二缺一
作者:熊先军   
星期四, 22 五月 2008 14:08

摸麻将三缺一,是玩不了的,不过玩不玩没关系。“三医”改革二缺一,问题就大了。对以前一段时间的医改,笔者总体的看法是,医疗保障体制、药品流通体制已经完成了改革,目前是发展和完善的问题,而医疗卫生体制至今没有改革,比较客气的说法是改革滞后。

 

 

 

 

讲任何话是要有论据的,稍加比较,我们就可以看出“三医”当中谁已经完成了改革。


首先看看医疗保障体制的主要政策在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下的变化。计划经济时期:单位人是保障对象;保障资金来源于单位福利费或财政预算;统筹层次在单位;医疗待遇是单位全包或承担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支付方式是事后报销制。市场经济时期:保障对象变成社会人;保障资金来源变为雇主和雇员缴费,以及财政补助;统筹层次由单位上移到地区;待遇是医疗保险按一定比例为参保人承担医疗费用;医疗支付有了多种结算方式。

其次,我们看看药品生产流通体制的变化,这需要说明的是,药品流通体制的改革是随着国有企业改革同步完成的。计划经济时期:企业的所有制形式为国有或集体所有制;产品生产是分权审批下的政府指定生产;企业导向为政府指令;销售采取统销统购;企业用人制度为政府控制指标的固定员工、级别工资。市场经济时期:企业的所有制形式开始有了多种经济成分;产品生产变为集中审批下的企业自主生产;企业以利润为导向;用人制度也是企业自主,采取合同制、工效工资等方式。

 

 最后,再看看医疗卫生体制主要政策的变化。计划经济时期:医院的所有制形式为集中国有和分散国有;固定投资也为国有和集体资本;对医生采取干部管理编制;医院运行经费为财政和主管单位拨款为主,收费补偿为辅;医疗定价制度为国家定价,即低服务收费加医药物耗产品的提成;工资制度为分级工资;医院管理者由政府任命。市场经济时期:医院的所有制形式仍以分散国有为主,只有极少数医院为民营性质;固定投资以国有和集体资本为主,私有资本为辅;医生还是干部管理编制,少数为合同制;医院运行经费变为收费补偿为主,财政和主管单位拨款为辅;医疗定价制度为分权制政府定价,即低服务收费加医药物耗产品的提成再加新项目鼓励政策;工资制度为分级工资及奖金;国有医院的管理者仍由政府任命,私有医院的管理者则为资本所有者。 
 
 对比之下,不难看出,目前医疗卫生体制存在的问题,主要是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四大制度和机制没有得到改革。

 
 一是高度政府垄断的办医制度,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市场极度困难。

 


二是严格控制的医生干部编制制度,造成人力资本难以进入医疗卫生领域,医疗卫生服务供给能力不足,同时,配置不合理,效率低下。

 

三是医药服务的政府定价机制。所谓按成本定价,使得价格极为不合理,医疗技术劳务价格极低,部分常用药品价格极低,而同时所谓新技术、新设备、新药品价格过高。

 

 四是以药养医政策,扭曲了市场信息,造成医疗费用大幅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