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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医药业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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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20 五月 2008 1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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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十多年来,我国民营医疗机构迅速发展,已形成一支成规模的医疗队伍和力量,成为公立医院的重要补充。建议有关部门制定新的医疗改革方案时要充分考虑这一因素,重视合理配置民营医疗机构的优质资源,并将其纳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充分发挥民营医疗机构的积极作用,给予其平等政策,为其更好发展创造条件
关于建议将有条件的民营医院纳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提案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医药业商会
建议承办单位: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近十多年来,我国民营医疗机构迅速发展,已形成一支成规模的医疗队伍和力量,成为公立医院的重要补充。建议有关部门制定新的医疗改革方案时要充分考虑这一因素,重视合理配置民营医疗机构的优质资源,并将其纳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充分发挥民营医疗机构的积极作用,给予其平等政策,为其更好发展创造条件。
20世纪90年代末,国家医疗卫生管理部门提出了区分营利性医院和非营利性医院的改革措施,各地卫生部门相继出台了发展民办医院和民办医疗机构的有关政策和办法,由此推动了我国民办医疗机构包括民营医院和民营诊所如雨后春笋般的兴起和发展。我国民营医院的总数现已达到全国医院总数的10%以上,上规模的医院已达到500多家,其他绝大部分为中小医院,而各类诊所则不计其数。发展最快的江苏省,民营医疗机构已达到5500多所,仅南京市民办医院就已达638家;在北京市卫生局注册的民营医院总数已达2096家;在青岛市核定的3313家营利性的医疗机构当中,民营医疗机构就有1869家。民营医疗机构已成为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的民营医疗机构,主要包括由私人诊所发展起来的有一定规模的医院;企业和个人通过兼并、注资改制发展起来的自主经营或股份制医院;有国外资金注入而建立起来的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原政府办医疗机构改制而成的医院等等。其中,由私人诊所发展而来的医院占绝大多数,而且多数是中医医院。民营医院的分布特征是:根据当地卫生部门的规划和要求,绝大部分中小民营医院和诊所分布在农村乡镇、城乡结合部和城市开发新区。
民营医院在发展我国医疗卫生事业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一是减轻了政府新办医院的财政困难,以其疗效好、服务优、价格廉等优势,在相当程度上缓解了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也有效地解决了不少农村地区的医疗资源短缺的问题;三是积极挖掘我国的民间中医药资源,在推进传统中医药的传承与发展上发挥了重大作用。
当前民营医院发展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尽管各地在发展民营医疗机构的有关政策和措施中,都要求民办医院在申请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加入急救医疗网络、人才引进、技术职称评定以及业务培训、参加学术活动、科研立项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但在实际执行中,由于政策不配套、措施不到位,普遍存在公私立医院厚此薄彼的不公平、不公正现象。严重制约了民营医院的正常发展。另一方面,一些民营医院也存在自身素质的问题:有的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搞“院中院”,即把医院科室租赁给他人经营,收取高额租金,不顾医疗质量;有的缺乏医风医德,搞假冒伪劣,搞虚假广告,欺骗患者;有的投资人与管理者矛盾激化,严重影响医院的正常运行。但是,不能因为这些问题而从根本上否定民营医院在参与基本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可以而且应当发挥的重要作用。
目前,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订新的医疗改革方案。改革的一个主要内容是,由政府承担起全民的基本医疗,并通过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医院和农村合作医疗机构,建立覆盖全国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为了更好地推进这项改革,我们建议,在制定新的医疗改革方案时,应当充分考虑把拥有优质医疗资源、医院管理规范、在服务与疗效上受群众好评的有条件的民营医疗机构,正式纳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之中,由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统一规划、指导和整合,或对有条件的民营医疗机构加以改进和提高,或吸收有特色的民营医疗机构,将其办成可以由政府买单的民营医疗机构。
将有条件的民营医院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障体系之中,有着很重要的作用与意义:
一是有利于促进民营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充分体现政府对民营医疗机构的政策扶持,以及对公立医院与民营医院的一视同仁。
二是有利于减轻政府在承担基本医疗方面的前期投入,为政府主办的基本医疗增加了生机和活力。
三是有利于减轻老百姓的医疗负担。民营医疗机构分布于广大农村和城市社区,在提供方便、快捷、低价的初级和一般医疗服务方面具有明显优势,能有效解决公立医院鞭长莫及的问题,也能解决低收入和弱势群体的一般疾病的治疗问题。
四是有利于促进中医药发展,弥补公立医院中医力量的严重不足。长期以来,我国中医药发展不尽人意,处于弱化地位,某些方面甚至已经处于濒危境地。而我国中小民营医疗机构许多都是中医机构或中西医并重机构,是挖掘、保存和发展民间传统中医药资源的一支主要力量。中医药不但具有防病和治愈疑难杂症的显著疗效,具有“简、便、效、廉”的治疗特征,在许多方面具有西医不可比拟和替代的优势。将拥有中医药优势的民营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能极大地弥补我国公立医院中医力量的严重不足,促进我国中医药事业发展,推动中医药走向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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